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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高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0米
作者:未知 来源:网络   点击:    2008-3-7 14:31:29 【字体:
记者获悉,唐山市规划局对《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(试行)》进行了第一次修订,新修订的《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(试行)》共十一章、九十三条,从2008年2月25日起执行,原条文规定同时废止。

  新《规定》分别对建筑间距与建筑物退让、城市绿地、市政公用设施等章节进行了修订和完善,其中高层住宅(含中高层,下同)平行布置时,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.5倍,且不得小于30米;山墙间距不小于13米;垂直布置的建筑间距,除按日照分析结果应满足上述要求外,其最小值为20米。非住宅建筑高层平行布置时,建筑间距不小于24米,垂直布置时,其建筑间距不小于20米,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。

  市民可登录唐山市规划局网站(网址:www.tsghj.gov.cn)查询新《规定》的具体内容。

文章录入:lan2007    责任编辑:lan2007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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